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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撰写长江大学 “十三五”学院和各专项发展规划总结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0-06-04 点击量: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学校现已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为明确学校未来发展方向,确定学校发展目标及实现路径,理清学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以研究带动学校各项工作开展,进一步推动长江大学“双一流”建设步伐。根据《长江大学“十四五”规划编制方案》的工作要求,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 “十三五”学院或专项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总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十三五”学院和专项发展规划总结文本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重点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经验总结与问题分析等三个部分。

二、责任单位。“十三五”学院发展规划总结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十三五”各专项发展规划总结由各牵头单位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专项规划及牵头单位分别为:本科教学(教务处)、科学研究(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生院)、人力资源(人事处)、实验室建设(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信息化(互联网与信息中心)、国际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校园建设(基本建设处)、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党委组织部)等。

三、组织落实。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应成立专班组织落实,对“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梳理,分析总结。学院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文本内容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和党政联席会审核。各专项规划总结牵头单位要组织专题会议对文本进行审议和审核。

四、文本上报。请各学院和各专项牵头单位于615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总结纸质版(各学院和各专项牵头负责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及电子文档一同上交发展规划处。

地点:东校区6号教学楼5504

联 系 人:孙永强

    联系电话:8060057

E-mail:95470411@qq.com

 

 附件一:  学院“十三五”规划总结模板

 附件二:  专项“十三五”规划总结模板

 

                                                       发展规划处

                                                         2020年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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