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为推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落实落地,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以下简称“五唯”)顽瘴痼疾,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下发的《关于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有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对涉及“五唯”有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要要求,是《总体方案》的核心要义,也是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的关键。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对涉及“五唯”有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各项清理规范工作,确保教育评价改革真正落地见效。
二、清理规范内容
聚焦《总体方案》中10个“不得”、1个“严禁”等事项,全面清理违背相关规定的内容。
1.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
2.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限制性条件。
3.不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4.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
5.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
6.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7.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8.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招聘限制性条件。
9.根据《总体方案》需要清理的其他事项。
三、清理规范安排
1.全面清理。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清理规范工作,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要对照全面清理规范内容,对现行政策文件、规章制度逐项审查、逐项清理,2021年4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
2.同步规范。要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本部门评价改革工作清单。对清理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规范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间,建立工作台帐,实行销号管理,与工作清单一体推进、同步落实。
3.统筹推进。各职能部门要发动院系和本部门各科室,逐级清理,压实责任。
四、有关工作要求
请相关职能部门于5月10日前报送《涉及“五唯”有关文件全面清理规范清单》(见附件)电子版和此项工作的工作小结电子版至发规处邮箱95470411@qq.com
联系人:孙永强
电 话:8060057
附件:涉及“五唯”有关文件全面清理规范清单
长江大学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