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第六轮学科评估及后续学科建设工作,根据学位办最新文件精神,学科办对各学位点师资队伍现状进行摸底,需对学院教师学科归属进行填报确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含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实验教师等纳入师资管理体系的人员)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位点(一级学科点和专业学位点)梳理好师资队伍基本信息,一名教师只能归属一个学位点(一级学科点和专业学位点之间可重复),如涉及跨学院教师,请学院间先商量确定。
(二)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二级学科方向或专业领域,每个专任教师都要对应到学位点,信息做到准确。共建的学位点,由牵头学院负责汇总。
(三)学科归属需严格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及学校学科建设规划,不确定时可咨询所在单位或学科规划与建设办公室。
(四)请各学院于9月29日前完成《长江大学教师学科归属信息填报表(一级学科)》(附件1)及填报《长江大学教师学科归属信息填报表(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附件2),明确教师学科归属,并将审核通过后的附件1、附件2电子版报学科办邮箱xkb@yangtzeu.edu.cn。
(五)此次明确教师学科归属结果,将提供给学校、学院用于学科建设、学位点评估等工作,请各学院在征求并尊重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科建设的长远规划,认真完成学科归属工作。
请各学院于9月30日中午前将盖章后的附件1、附件2纸质版提交到发规处学科规划与建设科办公室6-512。
联系人:钟赛 联系电话:0716-8060957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