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校发〔2007〕124号
校属各单位:
为了正确处理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规模与速度、结构与效益、质量与管理、改革与建设的关系,实现研究生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与和谐发展,学校制定了《长江大学研究生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日
长江大学研究生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学校发展的关键阶段。研究生教育是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重要内容,因此,科学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对学校总体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宏观要求、国家和教育部有关精神以及《长江大学2006-2010年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有关内容和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研究生教育现状
“十五”期间,以“合并组建”为契机,深化改革,推进创新,提高质量,加强建设,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实现了研究生教育的稳步发展,突出表现在:研究生规模逐渐扩大,结构更趋合理;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更加深入,管理更为科学﹑规范﹑严谨,优秀人才选拔方式更加灵活多样;学位点建设成效显著,导师遴选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学位授予管理不断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稳步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获得较大发展,学位类型更加多样,分布更为广泛,招生规模持续扩大,管理逐步加强,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研究生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就业率保持高位稳定;研究生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继续深化,学校研究生教育的知名度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现拥有3个博士点、46个硕士点(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涉及10个学科门类的29个一级学科。具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在校普通全日制研究生1002人(其中博士生7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17人。
二、指导思想、基本思路与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国家和学校对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要求,以增强研究生教育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重点,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研究生教育各项建设,完善配套制度与措施,实现研究生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与和谐发展。
基本思路:
在办学理念上,明确研究生教育是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生教育质量是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是创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必由之路。因此,应该把研究生教育放在学校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学校党委和行政职能部门和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在条件上予以改善,在制度上予以保障。
在发展观念上,以质量为生命线,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多元的研究生培养质量观,确立多样化的人才培养目标;正确处理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规模与速度、结构与效益、质量与管理、改革与建设的关系,实现研究生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与和谐发展;在发展中逐步形成鲜明的特色和优势。
在改革问题上,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方针,建立健全多规格、多层次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和评估体系,改革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完善学位授予机制,建立加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保障体系,全面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形成研究生教育与社会高层次人才需求良性互动的机制。
总体目标:
到2010年,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学校创建国内高校百强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突出“创新”与“质量”两大主题,培养一批高层次、高素质、多样性、创新型的人才,强化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及优势,全日制研究生规模达到2000人,年招生人数达到750人;通过建设一批高水准学位授权点,培养、引进和聚集一批在国内卓有声望、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导师,培育和组建一批水平高、后劲足、创造力强的创新团队,产生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标志性成果,为国家,特别是中西部和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持。
三、研究生招生
预期目标:
逐步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着力吸引优质生源,提高生源质量,深化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探索建立特殊优秀人才选拔机制,争取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主要措施:
1.加大研究生教育招生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招生宣传方式,有重点、有选择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尤其是到省内外其他高校宣传,重点吸引优质生源报考,进一步优化生源结构,提高优质生源比例。
2.在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硕士生招生规模力争达到750人/年,博士生招生规模力争达到20人/年。
3.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不拘一格选拔优秀人才,积极探索并逐步实施特殊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的选拔机制。
4.进一步完善招生制度,科学、合理地分配招生资源,实现招生指标分配、招生资源配置的全局最优,以此为杠杆促进各培养单位增强自身实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制定招考人员培训计划,定期对招考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安全保密等强化培训,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招考队伍。
6.进一步规范招生考试程序,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完善初试命题管理制度和质量评价体系,继续研究探索不断提高复试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的途径和方法。
四、研究生培养
预期目标:
创新研究生教育理念,完善研究生培养模式,推进和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加强研究生课程与教材建设,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和环境,大力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健全研究生教育检查评估体系,着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主要措施:
1.构建新型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实行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进一步统筹学校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资源,激发学校、院系、导师和研究生的内在积极性,强化导师责任,形成有利于激发研究生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的培养奖助机制。
2.开展研究生精品课程及教材建设。依据宽口径、厚基础、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原则,科学设计研究生课程体系,加强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特别是加强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通开课程建设,5年内形成8门左右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同时高度重视研究生教材建设,以通开课教材建设为重点,形成3部左右研究生教育创新性教材。
3.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公共课教学改革。继续推进研究生英语课和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英语课着重培养研究生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应用能力;政治理论课按“专题”讲授,建立研究生政治理论课讲座专题库及校内外讲座专家库,确保研究生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4.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研究生培养管理机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模式、学籍管理、后勤保障及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配套措施,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5.加强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加强各项基础数据库建设,完善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五、学位工作
预期目标:
进一步加强学位点建设,完善研究生导师遴选机制,优化导师队伍结构,建立有效的优秀学位论文培育与产出机制,着力培育并产出优秀硕士论文,加强学位授予审核,提高学位授予质量。
主要措施:
1.加强学位点建设。继续做好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五年内力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学”和“地球物理学”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同时,努力使“机械设计及理论”、“油气井工程”、“遗传学”、“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地球化学”、“固体地球物理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应用化学”、“结构工程”、“企业管理”、“农业经济管理”等10多个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力争获得哲学门类硕士学位授予权、获批28~35个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点。加强学位点建设与评估,认真做到相关硕士点和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的自我评估或接受上级单位组织的评估。通过评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规范管理,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凝炼学科方向,创建优势学科,力争4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20名。通过建设,构建一个符合校情、科学合理的学位授权结构和体系。
2.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根据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继续优化导师队伍结构。扩大导师队伍规模,按需设岗,择优聘用;创造条件,加强导师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支持不同学科导师之间联合培养研究生,坚持和完善新增博士生和硕士生导师岗前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3.严格学术标准,提高学位授予质量。进一步完善学位授予审核机制,充分发挥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作用,把好学位授予质量关。鼓励研究生创新,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提高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力争五年内有80篇硕士学位论文获省级优秀硕士论文。
六、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预期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快速发展,拓宽专业学位的类别和领域,不断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中的规模和比重。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及教学档案等各项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和校内外导师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主要措施:
1.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开拓稳定的生源市场,逐步使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规模与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规模接近1:1。加强应用型学科博士、硕士点的建设,不断扩大专业学位的招生领域和专业类别,力争获得“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新增 “化学工程”、“环境工程”等5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
2.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根据专业学位开放式教育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各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各培养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的建设。积极推动各专业学位领域所属培养单位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事业单位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建立5~8个校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建立一定数量的企事业兼职导师队伍。
3.立足创新,不断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在培养方案上,强调科学、技术、工程、市场的“四位一体”,既传授专业知识,又增加管理、经济和专业领域前沿知识。鼓励、支持我校优势学科积极参与相关工程领域核心教材的编写工作,同时引进校外一流优势学科精品课程教材,采取学校出课程清单,企业自选的办法,逐步满足社会和用人单位对人才知识结构的需求,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在论文指导上,采取校企双导师共同指导方式,以选择企业重大攻关项目和解决生产实践中的难题为研究课题,促进研究生参与企业的课题研究,进一步密切学校与社会、企业的联系,主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4.积极采纳社会和用人单位对培养人才的评价,抓好学位标准的建设,不断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学校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定期开展各专业学位的自评工作,规范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各环节的管理,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研究生德育
预期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服务育人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创建具有长江大学特色的研究生德育工作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为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培养社会需要的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做出重要贡献。
主要措施:
1.建立研究生奖励体系,促进优良学风建设。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制度,建立研究生奖学金设置体系,完善研究生奖学金评比条例和评审制度,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发挥评先奖优的导向功能,促进优良学风建设。拓宽研究生奖学金设立渠道,加强与设奖单位和个人的联系,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广泛利用社会和校友资源,争取达到10个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2.构建研究生资助体系,解决研究生的实际困难。大力开展研究生“三助”工作,积极推进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工作,力争参加“三助”的研究生人数达到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70%以上;加强管理,使“三助”工作成为解决研究生生活困难、能力锻炼和发展的主要途径。为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发放困难补助,缓解研究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临时经济压力,保障研究生身心健康。
3.重视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关注研究生心理健康状况,开展研究生心理状况专项摸底调查,建立特殊研究生群体心理健康档案,着重做好特殊研究生群体和个人心理健康的预防和监测工作。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研究生心理健康素质;建立健全研究生心理危机预防机制。
4.树立“稳定”的大局观念,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主动把握研究生思想动态,开展法制教育。准确了解研究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实际情况,掌握工作主动权;每年组织研究生开展安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研究生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健全研究生安全处理机制,建设一支信息灵、反应快的骨干队伍,建立健全研究生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和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5.开展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浓厚学术氛围。加强校院两级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平台建设,树立一批学术活动品牌。定期组织研究生参加全国性学术论坛、竞赛等活动,鼓励研究生申报学校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推进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鼓励研究生结合实践课题、攻关项目开展科研实践活动;建立15个校院级实践基地。
6.开展研究生德育理论研究,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研究生德育工作理论研究,加强和落实研究生德育工作队伍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不定期开展研究生德育工作研讨。高度重视研究生骨干队伍建设,加强研究生骨干培养,发挥研究生党团组织、社团组织和研究生骨干的重要作用。强化落实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责任,充分发挥他们的教书育人作用。
八、研究生就业
预期目标:
完善研究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积极拓展研究生就业市场,提高研究生就业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研究生就业率高位稳定。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学校和培养单位党政一把手要重视研究生就业工作,在组织、制度、人事及物质条件等诸方面为研究生提供全方位就业开辟新的空间。
2.坚持就业指导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坚持研究生就业指导的全员参与。构建校院两级研究生就业指导体系,加强就业指导、职业发展专业化培训,力争每个培养单位都能独立系统地进行就业指导。
3.充分利用学校学科优势,充分利用校友资源,密切学校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加大就业市场建设力度,繁荣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
4.加快信息化建设,提供全面、快捷、准确的就业信息服务,实现就业工作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