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长江大学学科交叉创新研究中心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6-04-15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打破学科壁垒,深化学科交叉融合,提升学校原始创新能力与科技成果转化效能,精准对接国家、湖北省及荆州市“十五五”发展战略部署,现正式启动2026年度长江大学学科交叉创新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研究中心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工程信息学部、农学部、医学部及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的科研人员,突破学科边界、凝聚创新合力,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开展高水平学科交叉创新研究,为国家及地方重点领域科技联合攻关提供先导支撑,为学校学科建设提质增效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平台定位及申报原则

研究中心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核心,紧扣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深度服务湖北省“51020”现代产业集群,精准对接荆州市“23515”现代产业体系中智能装备、农产品加工、现代化工、新型建材、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等重点产业领域,以产业实际需求为牵引开展跨学科联合攻关,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推动“科技强”向“产业强、经济强”转变,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创新动能。

研究中心建设申报需遵循以下核心原则:

1. 战略契合,服务发展:平台定位与研究方向严格对标国家、湖北省、荆州市 “十五五”规划重点领域,精准对接产业急需,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 学科交叉,融合创新:打破学科院系边界,推动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聚焦前沿领域与“卡脖子”技术。

3. 开放协同,校企联动: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深化校企、校地合作,构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共同体。

二、资助方式

1)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由首席科学家统筹把握研究中心学术发展方向,全面负责平台运营管理、团队建设及科研任务推进。

2)建设期内对入选平台给予每年50-300万元资助。经费实行“预算制”管理,用于人才引进、设备购置、学术交流、成果转化等。

3)优先保障研究中心用地、办公及实验用房、科研设备、网络通信、能源供应等基础条件,为平台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4)对入选研究中心单列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支持平台开展跨学科联合培养。

三、平台建设考核指标要求

研究中心考核成果须为不同学科团队成员协同取得的重要学术与技术成果,具体考核指标包括:

1)获批国家级纵向项目、省部级重点项目(牵头);

2)获批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创新团队;

3)获批国家级、省部级人才项目及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4)完成技术成果转化、技术咨询服务,为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助力区域产业升级;

5)出版专著、教材;

6)共同发表SCI、CSSCI高水平论文;

7)共同申请/获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形成可转化的技术成果。

四、申报书填写相关要求

1)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平台主任、核心骨干及其他参与人员,须具备良好的科研工作经历、较强的科研潜力,且拥有扎实的跨学科研究基础。

2)申报书须重点阐述研究中心建设思路,核心涵盖学科交叉路径、研究方向设计、平台组织架构、重点建设内容、校企联合实施方案等关键内容,要求体系完整、思路清晰、突出创新、切实可行。

五、申报与评审实施细则

1)材料受理与形式审查:学校发规处统一受理申报材料,严格对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逻辑性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者进入评审环节。

2)专家评审与材料论证:组建评审委员会,由校内专家+校外行业专家+企业技术高管组成,从方向契合度、学科交叉性、团队实力、建设思路可行性、校企合作深度、预期成效等核心维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评审与科学论证。

3)现场答辩:申报单位负责人(首席科学家/平台主任)需进行现场PPT汇报及答辩,答辩重点围绕建设思路创新性、技术路线可行性、校企合作深度、目标可达性、资源需求合理性展开,评审委员会将结合汇报与答辩情况开展质询、综合研判。


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 地址:长江大学东校区六号教学楼五楼

  • 电  话:0716—8060055

  • 邮  编:434023

版权所有©长江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高等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