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系统全面了解现有学科建设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科建设工作,提高我校学科建设水平,现对我校各学院学科建设情况进行摸底。具体通知及说明如下:
1.以各学院牵头建设的一级学科博硕点、专业学位类别为对象,对照《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填写《长江大学现有学位点基本条件对照表》;
2.已经是博士硕士授权的学科,依据基本条件,逐项填写对照表;拟申报博士点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比照博士点基本条件,单独提交对照表;
3.本次填写,以学院为单位,人员和成果以本院教师为主。填表所涉及的人员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长江大学签署全职合同的专任教师。特别注意:人员严禁重复(一级学科博硕点之间不重复,专业学位类别之间人员不重复),成果严禁重复(教学科研成果奖、项目论文专著等);
4.对照表的比对项目严格按照基本条件内容,不遗漏。对比的内容要具体化。相关统计数据具体到人、成果名称,成果获得时间等,展现学科的实际情况;
5.表中涉及近5年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成果署名原则上我校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非以上成果需注明完成人与完成单位。
6.本次数据填报仅作为学科建设情况摸底使用,请各学院实事求是按照要求填写;
7.请各学院于9月2日上午11点之前,将本学院《长江大学现有学位点基本条件对照表》(一个点一个对照表)提交至学科规划与建设科,邮箱xkb@yangtzeu.edu.cn;联系人:向云彬, 0716-8060957;王真,0716-8062035。
附件:
1.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年);
2.长江大学现有学位点基本情况对照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