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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点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科办 发布:2021-09-13 点击量:

为贯彻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建设高水平的学科体系,特开展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以《长江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统筹协调队伍建设和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能力,促进我校学科水平提升,确保下一轮博士学位点申报取得成功。

二、 申报条件

1.拟申报学科基本达到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2.拟申报学科在全国同类中具有比较优势,处于非博士授权点的前列;

3. 拟申报学科教师及负责学院能够结一心、充满信心做好立项建设和申博工作。

三、 申报程序

1. 精准分析

拟申报单位对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认真分析学位点现状,精准分析本区域(行业)对本学科人才的需求,已有授权点情况以及人才培养、就业情况,本学位点申请立项的必要性、特色与优势、现有人才培养及思想政治教育状况,学位点的主要不足与短板。进一步明确立项期间的建设目标、措施、保障等,对《基本条件》中的关键数量指标明确阶段建设目标和任务,确保在2023年国家授权审核时达到相关条件要求。

2. 上报材料

拟申报单位认真撰写《申请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和建设规划》。并于2021年9月23日向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交电子版以及纸质版10份。

3. 组织评审

学科建设办公室于2021年9月,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答辩评审,并提出立项建议。

4. 研究决定

学科建设办公室向学校校长办公会汇报,提请校领导研究决定立项建设学科或专业。

四、 申报类型

A类:重点支持拟2023年申报博士点的学科

B类:重点支持“十五五”期间拟申报博士点的学科

五、 其他说明

1.申报材料涉及的成果(项目、论文、专著、专利、奖项等)均指长江大学为第一单位,同一成果只能出现一次。

2.成果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

3.联系人 :王真 联系电话:8060303  

 邮箱:51801057@qq.com

申请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和建设规划,见附件。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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